在新冠肺炎疫情仍肆虐全球的当下,中国企业“走出去”可能会面临哪些风险,该如何防范?11月5日,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国际争端解决高端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论坛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主题,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与创新、“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当前国际政治形式错综复杂,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还在持续,中国的海外利益面临着诸多风险。一方面,受一些西方国家恶意舆论影响,不少国家普通民众对我们国家存在不少误解,甚至将我们国家在海外的企业、工厂视作敌对对象;另一方面,近两年一些国家政局变动,国家陷入动荡,许多中国企业缺乏应对此类事件的经验和办法,在处置上过于被动,遭受了不小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建议,应当在国家层面建立整体安全协调机制,通过统一的海外利益保护平台,对于那些潜在风险较大的国家,及时发出预警;同时,要充分发挥安保公司和咨询公司这些来自民间的力量,为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好的保护。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作为特邀嘉宾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建设要注重国内法和国际法竞合”的演讲。他指出,我们应当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作为“一带一路”的指导理念,以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全球治理新秩序,核心是要加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因此需要国内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的创新。“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面临包括外部环境、企业层面、制度层面、国际法、国内法领域五方面的挑战。
此外,周汉民提示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一定要克服重行业轻商务的思维习惯,特别要注意做好尽职调查;第二是企业要有自信,但是也要注意做到五个“不代表”——不代表可以不尊崇商务与法律的思维为指导原则,不代表可以放弃对规则的畏惧感,不代表可以放弃对法律的尊重,不代表可以忽视可预见的风险,也不代表可以放弃基本的商务准则;第三是文化融合问题,企业需要尊重投资地的公序良俗,应在稳健运行中合理植入中国的文化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