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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 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在沪举行

信息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244

新华网上海11月8日电(记者朱翃 王婧媛)“‘一带一路’的发展应当以‘共商、共建、共享’为指导理念,以构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全球治理秩序,核心是要加强‘一带一路’的法治保障,因此需要国内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的创新。” 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的观点得到与会者们纷纷认可。

11月5日,在第四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暨“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国际争端解决高端论坛上,周汉民作为特邀嘉宾,发表了题为“‘一带一路’建设要注重国内法和国际法竞合”的演讲。

周汉民提示,想通过“一带一路”走向更广阔国际舞台的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三方面问题。第一是中国企业要走向世界,需要克服重行业轻商务的思维习惯;第二是企业自信问题,他表示,自信不代表可以不尊崇商务与法律的思维为指导原则,不代表可以放弃对规则的畏惧感,不代表可以放弃对法律的尊重,不代表可以忽视可预见的风险,也不代表可以放弃基本的商务准则;第三是文化融合问题,企业需要尊重投资地的公序良俗,应在稳健运行中合理传播中国的文化与经验。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指出,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顺利运作的重要维系,也是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法治化贯穿“一带一路”建设。“对外,需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贸易与投资协定等法律方式保障相关方利益;对内,要通过完善涉外法律体系,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施伟东说,“未来,需要‘一带一路’各国形成法治共识,逐步形成国际法律共同体,通过推进法治建设与法治合作,保障‘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

与会专家们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就需要学术界和实务界更加深入地研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政策,进一步加强各国的司法合作,同时强化对争端的高效和理性解决。

本次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论坛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聚焦跨国经贸规则制定、跨国法律援助服务等议题,来自数百名来自国内外各大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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