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各项财务收支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会计制度及学校内部财务规章制度。研究生处自行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应报学校财务处审核、备案,并接受财务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
二、预算年度开始前,依据财务处下达的当年预算定额和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编报年度预算支出计划。
三、实行处长一支笔签批制度,实行三人汇签制度。所有开支必须由经办人、办公室签字,最后由处长签批送学校财务处报销。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各项经费的使用,都要做到正确论证,合理预算,各项经费开支均需以项目的形式提前做好预算。
四、为保证年度预算使用经费的合理性和整体使用效果,由专人定期对不同条块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进行动态管理。处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当年财务预算作适当调整。
五、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按规定程序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购置价值较大的设备,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论证。
六、部门定期进行对账。对账内容包括:部门账与财务账的核对;部门资产账与实物的核对。对账后发现账账、账实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要求处理。
七、图书资料费、固定资产购置费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购置手续。
八、学生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按规定的标准发放。
九、不得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开支。
十、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和检查制度。每年度公开研究生处的财务开支情况,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及上级财务管理部门的检查,按学校规定及时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并认真做好年度自查。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