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第八届学生运动会研究生代表队报名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4浏览次数:154

一、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4-25日(星期四、五)两天(遇雨顺延,有关方案由教务处另行制订),在学院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1.男子组设11项:100米、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接力、跳高、跳远、铅球(7.26kg)、30米二人三足

2.女子组设1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30米二人三足

3.男女混合项目:16×60米(男8人、女8人)迎面接力

4.必报项目:第九套广播体操,跳绳比赛。

 

三、报名办法

1.各代表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及集体项目除外。

2.接力项目,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男女混合接力限报1队),每队允许多报1人机动。

3. 必报项目,各单位限报一队参赛。

4. 欲报名同学请到各个班级联络人处报名:

研一  刑法   汪雪苑 15216776065

      宪法学 谢鹏宇 15021813501

      法理学 付玉洁 15189832583

研二  曹晖 18817929178      

报名截止日期:9月29日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公布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必报项目的竞赛规则另附。

2.男女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安排预决赛,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其它项目一次决赛,但实际参赛人数不足8人的径赛项目只安排一次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3.运动员所报的参赛项目不得无故弃权,经大会指定医生检查证明,确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除外。

 

五、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1.单项男女各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上海大学生田径最高纪录者,每项加计20分。破院田径最高纪录者,每项加计7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均只加一次破纪录分。必报项目录取前6名,按单项得分的3倍计分,不发单项奖品。

2.大会设团体和男、女团体总分奖,各团体总分均按各队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混合项目在计算男、女团体总分时,各记该项得分的一半),取前3名。

3.如遇团体总分相等,以破上海大学生纪录项目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破院田径最高纪录项目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4.各项参赛人(队)数不足6人,名次均减一录取,高线记分。

5.因冒名顶替、临时雇用、不服判决、无故弃权等原因而被取消的比赛名次,其后的录取名次可以依次递补。

6.大会组委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审办法由校团委制订)。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文体部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