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3—2014学年校长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校长奖学金、公证奖学金、里格奖学金、森凡奖学金、融孚奖学金评选条件详见学生手册。以上五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
2. 学院初评及院内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建立集体评审机制,成立评定工作小组,保证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三)转专业学生占原学院名额,由现学院进行系统操作及汇总。
(四)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