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开展2015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5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时间:2015年11月20日—11月24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奖金及名额分配
四、评定标准详见《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五、请申请者自行下载《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入学的各项成绩参见《2015级各班入学成绩汇总表》(附件2),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法学B1-302,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