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研究生处、校团委和研究生处团总支的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代表广大研究生的权益,表达研究生的意愿,接受研究生的监督。自2015年6月换届以来,研究生会工作颇有成效,不仅丰富了本校研究生的校园生活,其影响力也日益增强。
为顺利完成研究生会新老交替,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研究生会的实际,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拟于2016年5月选举产生第四届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于2016年5月20日10:00
二、会议地点: 庸夫楼112
三、主席团构成:
主席(1人);副主席(3人);
四、参选对象:
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代表
五、候选人条件:
1. 上海政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研究生期间,无考试不合格、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 积极参加和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有学生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沟通能力。
六、竞选办法:
1. 有意参加竞选的研究生请于2016年5月14日20:00之前将填写好的《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竞选登记表》(见附件1)发到guxiaocheng56@126.com进行报名;
2. 换届筹备工作组在审核竞选人资格后,通知竞选人准备竞选演讲(含PPT);
3. 竞选者将在换届选举大会上作竞选演讲(5-8分钟);
4. 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由现场出席人员投票以及现场评委评分产生,其中投票占60%,评分各占40%;
5. 投票分数计算方法如下:以满分100分除以现场投票人数从而得出每票的分数后乘以实际得票数再乘以60%,
即,(100/现场投票人数)*候选人实际得票数*60%;
6. 评委评分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分数除以评委人数再乘以40%,
即,(评分表分数/评委人数)*40%。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团总支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
本通知解释权属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团总支、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