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在研究生处指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代表研究生的权益,表达研究生的意愿,接受研究生的监督。
自2016年6月换届以来,在所有研究会成员的努力下,研会的各项工作颇有成效,不仅丰富了我校研究生的校园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也大大提高了研究生的影响力。
为顺利完成研究生会新老成员交替,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拟于2017年5月选举产生研究生处团委成员、第五届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具体要求如下:
一、竞选职位
1. 研究生处团委:
副书记(1人)、组织部部长(1人)
2. 研究生会主席团:
主席(1人)、副主席(3人)
3. 研究生会部长:
办公室主任(1人)、外联部部长(1人)、学术部部长(1 人); 社会实践部部长(1人)、文艺部部长(1人)、体育部部长(1人);宣传部部长(1人)、心理健康站站长(1人)
二、参选对象
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的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代表
三、候选人条件
1. 上海政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研究生期间,无考试不合格、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 积极参加和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有学生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沟通能力。
四、竞选流程
1. 有意参加竞选的研究生请于2017年5月21日20:00之前将填写好的《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团委成员、研究生会竞选登记表》(见附件1)发到865867543@qq.com进行报名;
2. 换届筹备工作组在审核竞选人资格后,通知竞选人准备竞选演讲(含PPT),参加竞选的研究生于5月24号20:00之前将竞选PPT发送至512572115@qq.com;
3. 竞选者将在换届选举大会上作竞选演讲(5分钟)。
五、评选细则
1. 新一届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结果由最终评分决定,候选人得分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现场投票占30%,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分数占30%,评委老师分数占40%。
2. 分数计算方法原则:
(1)投票分数计算方法
将现场出席人员的投票得分换算为百分制,再将其分数按照加权比折算。现场投票得分占满分(100分)的加权比为30%,即,(100/现场投票人数)*候选人实际得票数*30%;
(2)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分数计算方法:
根据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分数除以评分人数再乘以30%,即,(评分表总分/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部长人数)*30%。
(3)评委老师分数计算方法:
根据评分表(详见附件2)的分数除以评委老师人数再乘以40%,即,(评分表总分/评委老师人数)*40%。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团委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