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5级学硕、2016级法本法硕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流程表 | ||||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间 | 要求 | 备注 |
1 | 提交论文初稿电子版 | 2018年3月16日 | 论文须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样张)》排版。 | 论文初稿应当向导师提交,导师对论文初稿认真审查。 |
2 | 形式审查 | 2018年3月30日 | 各学院教学秘书对照《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查。 | 审查结束后各学院提交审查报告,内容包括审查情况、出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需有详细数据。 |
3 | 预答辩 | 2018年4月13日 |
| 1、预答辩通过,方可提交答辩申请,并进入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阶段。申请人应当及时和导师联系,根据预答辩导师组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论文并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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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改论文 | 2018年4月25日 | 根据预答辩评审组的意见修改论文。 | 提交论文答辩稿。 |
5 | 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2018年4月30日 | 重复率不超过20%,重复字数不超过6000字。 | 检测不合格的将推迟答辩。 |
6 | 论文双盲评审 | 2018年5月11日 | 上报抽检学生的电子版定稿论文(答辩稿),完成网上送检和纸质版送检,未抽中市盲的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盲审。 | 送检材料包括:定稿论文(隐去学生和导师信息)、论文简况表、论文评审表。 |
7 | 论文评阅 | 2018年5月31日 | 学生提交论文纸质版2份,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各一名评审论文。 | 送审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评阅结束后及时上报评阅成绩。 |
8 | 提交学位申请表 | 2018年5月31日 | 各学院仔细检查学位申请表各项填写是否准确。 | 空白表格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下发。 |
9 | 提交学位论文纸质材料 | 2018年5月31日 | 1、申请人打印并提交最后答辩稿。 | 根据答辩组人数打印多份。 |
10 | 论文答辩 | 2018年6月15日 | 申请人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 由各硕士点组织和实施。 |
11 | 优秀论文评选 | 2018年6月22日 |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参评。 | 由各硕士点组织和实施,比例不得突破10%。 |
12 | 学位授予 | 2018年6月29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授予学位。 | 准备学位授予仪式等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