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处于本周开始进行研究生课程的退补选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退补选学生范围
1.2018级法学硕士、2018级法律硕士(法学);
2.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3.学分未修够的2017级学术硕士。
二、退补选课程范围:已开课的各专业选修课程。
三、退补选流程及注意事项:
1.需要进行退补选的同学,请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培养工作中下载《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补(退)选课程申请表》,填写相关课程信息;
2.申请表需要导师签字方可生效;
3.由于教学资源限制,研究生选修课程中,学硕课程需满5人,法硕课程需满10人。如退课人数过多导致已开课程低于开课人限,此门课程将无法进行退选。
请需要进行课程退补选的同学,于2月26日之前将表格填好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纸质版需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如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咨询。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39227144
研究生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