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2019年规划经费项目建设总体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学校规划经费学科专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在校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支持项目、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交流支持项目,项目名称和经费请参见下表:
序号 | 预算科目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 | 20项 | 0.25万 | 5万 |
2 | 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交流 | 16项 | 1万 | 16万 |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的项目建设应当以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为准,原则上不能调整,请在申报时仔细论证;
2.项目应当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结项(结项验收表另行发布);
3.选择申报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成果项目的,应当由申请人独立完成,恪守学术规范,学术成果必须发表在非“负面清单”(见附件)上的期刊上;发表在“负面清单”上的学术成果一律不予结项、不予经费支持;结项时应当提交期刊原件和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本人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不能在项目截止时提交成果的,不予结项、不予经费支持;
4.选择申报研究生参与国际学术会议交流项目的,结项时应当提交会议邀请函、往返机票、酒店发票、会议议程及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结项、不予经费支持。
三、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规划经费学科专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A4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于2019年5月5日(星期日)16:00前交至研究生处B1-301办公室袁远老师处,联系电话:39227001,电子版发送至:yuanyuanshzf@163.com。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规划经费学科专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表
2.期刊负面清单(见下图)
研究生处
2019年4 月 25日
附件2.期刊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