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建立有效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体系,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客观、公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沪政院研[2019]30号),现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校外双盲评阅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盲审对象
2019年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论文。
二、 论文要求
1.送审学位论文需按《上海政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盲审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是:不要有致谢、后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等部分的内容;封面不得填写研究生姓名和导师姓名;论文任何地方不得出现任何反映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的内容;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
2.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双盲”的原则,不得将研究生、导师以及评审专家姓名等信息泄露给任何人,研究生及导师也不得从任何途径了解评审专家的情况,妨碍评阅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组织和实施
1.盲审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2.研究生处根据学位类型、学科方向,将学位论文进行编号和分类,匹配校外同行专家。将专家函、论文评阅意见书和盲审论文寄送到送审单位参加评议,同时制定送审清单进行备案。
3.每篇学位论文送2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30日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2019年5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并符合盲审要求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一份;
3.2019年5月10日前:研究生处进行论文编号和分类,匹配校外同行专家,并完成论文送审;
4.2019年5月31日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论文,研究生处校对和登录论文评阅成绩;
5.2019年6月14日前:双盲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各硕士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五、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双盲结果出现以下情况的,按《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细则》规定的条款处理:
1. 盲审评阅结果低于60分或标注为“存在异议”的论文;
2. 研究生及其导师认为盲审不通过是因为学术观点分歧所致;
3. 确定为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
请各硕士点、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工作。
联系人:黄丹丹
办公室:B1-302(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
联系电话:021-39227144
邮箱:huangdandan@shupl.edu.cn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