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法学专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2019年度“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实施总体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项目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项目拟支持法学专业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成果20项,每项拟给予0.5万元经费支持。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着“高水平”学术成果发表展开,在“负面清单”(附件2)内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二)各申报项目建设应当以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为准,原则上不能调整,请在申报时仔细论证;
(三)申报项目应当于2019年11月30日前结项(结项验收表另行发布);
(四)项目验收时将对照申报书进行逐项比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不能结项;申请结项的,应当提交与申报书有关申报内容一致的结项材料及佐证材料;
(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财务规定;
(六)每位申报的学生只能提交一个项目申请,不支持一人多报。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填写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2019年度)项目申报书》,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于?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16:00前交至研究生处B1-30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uanyuanshzf@163.com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39227001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2019年度)项目申报书》
附件2:“负面清单”
上海政法学院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小组(研究生处)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