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会议应到委员14人,实到14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拟授予法学硕士学位3人,法律硕士学位2人,现对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12月19日—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反映。
联系人:黄丹丹
办公室:B1-302
电话:021-39227144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12月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12月19日
上海政法学院2019年12月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