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细则》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拟授予卢亚迪、杨红、何也法学硕士学位。现对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处学位与培养科反映。
联系人:方瑜
办公室:求实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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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