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度课题指南》(附件2)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请积极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类如下:
1.重大课题
可随时申报;立项经费每项15-30万元;
2.系列课题
必须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要求1年完成。系列课题共设10个研究系列,共70个子课题。每项子课题都应有相应独立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研究系列的总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是系列研究报告。系列课题的申报者既可以申报整个研究系列,也可以申报研究系列中的某个子课题。立项经费每项3万元(首席专家追加3万元);
3.专题研究课题
按《课题指南》相应条目申报,不分学科,也可参考选题条目所列研究领域和方向自拟题目。专项研究课题“上海历史文献搜集整理研究专题系列”,共12个选题。该类课题的申报资格与一般课题的要求相同,可在2-3年内完成。立项经费每项10万元;
4.一般课题
不受《课题指南》条目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指导思想,按学科申报。2014年立项100项,立项经费平均资助力度为5万元;
5.青年课题
不受《课题指南》条目限制,但必须遵循《课题指南》指导思想,按学科申报;青年课题申请人(包括课题参与者)必须为在职青年学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教育学专项课题
教育学专项课题由市社科规划办和市教科规划办联合组织申报,申报要求详见市教科规划办相关通知,由市教科规划办负责受理。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的申报资格同青年课题,继续由市社科规划办负责受理。2014年,教育学专项课题立项25项,同时被立项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经费每项4万元。
二、申报资格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3)(第三章第九条)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承担2013年市社科规划系列研究课题的除外)在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近三年曾被撤项、中止处理,或有其它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上海市哲社办“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的,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上海市哲社办“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报数据的,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申请跨学科的申请人须选择课题研究所涉及的一个主要学科分类进行申报,凡在研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包括系列研究课题)的负责人,
三、申报的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需在上海市哲学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的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相关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印装订后,送科研处审核。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注册、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参见(附件5),也可与科研处联系。
2.网上实名认证请申请人务必于
3.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此次申报工作网上截止日期为
联系人:储德峰,联系电话:39225172
附件: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
注:“经费预算”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管理费:重大课题最多2000元,系列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管理费最多1500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各不超过申请总金额的10%。“经费管理单位”填写如下:
名 称:上海政法学院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政编码:2017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松江区佘山支行
帐 号:0385 2100 0400 6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