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联、上海社科院、各高校、党校及有关社科研究单位:
2011年度“长江三角洲区域(以下简称‘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指南,已经江苏、上海、浙江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共同协商确定,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长三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立足长三角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实际,深入研讨长三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理论与实际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促进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二、课题申报
2011年度“长三角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课题指南设立8个专题条目,因省(市)情差异,两省一市专题条目及相关内容各有侧重。申报者可根据专题及提示内容,结合具体实践进行课题设计。课题设计要紧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象具体,目标明确,对策思路可行,力避空泛。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按所属省(市)进行课题申报。
三、时间安排和成果要求
课题申报时间为3月10日至4月10日。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2011年11月,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召开专题研讨会,相关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中期成果参加会议交流。
四、评审立项
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公室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统一立项。立项课题由申报人所属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下达立项通知书,资助经费由申报人所属省(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根据项目类别额度进行拨付。
五、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详见各地社科规划办网站及有关通知要求。
上海市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
电话:021-24022379;联系人:吴诤
注:我院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7日,请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交科研处205室荣道福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