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之规定,2012年度“校级青年科研基金”(第二批)拟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仔细参阅《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在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项目类别标注为“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第二批)。
二、请提交下列材料:
1.《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
2.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式两份。
三、时间安排:
请于11月8日(周五)15:00前将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_shupl@163.com 。
联系人:宋益萍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