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加强学院的学科建设,激励全院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整体科研水平,活跃学院科研氛围,学院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了院级科研项目研究平台。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院级课题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我院201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我院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但已经获得过院级项目或者市教委以上级别(含市教委)项目的,不得再申请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22日截止。
三、材料报送
四、其他事宜
学院组织评审后,对决定立项资助的将下达立项通知书,并签订书面协议。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
科研处
201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