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法学会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2012年资助学术著作出版《上海法学文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90

 

各有关单位、各位会员:

2012年,上海市法学会将继续开展《上海法学文库》资助出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会员证号以021开头,且必须是著作的第一作者或课题研究成果的课题(课题须已通过鉴定)负责人;重点支持青年会员(39岁以下)的申请。

 2. 著作应具有创新性、理论性、前沿性,鼓励具有上海法学研究特色,对上海在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中有重大法学理论价值的问题进行研究的高品位学术专著。

 3. 1名以上相关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推荐。

 下列形式著作不在文库之列: (1)教材、普及读物及未做全面修订的拟再版书; (2)一般性学位论文及其汇编; (3)非学术性的纪念文集、会议记录。

 二、申请和评审程序

1. 申请人应于20126月底之前向上海市法学会提交申请书一式四份(申请书从上海法学网www.sls.org.cn“下载专区”下载,需有本人亲自签名),并提交著作的内容提要以及目录(章、节、目三级提纲)、参考文献各4份,专家推荐表1份(可从上海法学网下载),书稿4份(书稿中请勿附作者信息)。书稿及申报材料应当用word文档、A4纸(宋体字)打印装订成册,注释采用“脚注”,文本要求“齐、清、定”。201271后提交的著作将被纳入2013年评审。

2. 上海市法学会组织匿名评审,提出是否纳入《上海法学文库》的建议。

3. 上海市法学会根据评审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4. 评审结果将于20128月底前在《上海法学研究》和上海法学网上公布。

三、《上海法学文库》的出版

上海市法学会统一安排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上海法学文库》,在封面和扉页上注明“上海法学文库”、“上海市法学会”字样。上海市法学会将对入选的学术著作予以一定的出版资助。

 四、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联系人:王健                       电话:32556836

地址:昭化路490                邮编:200050

电子信箱:ljrabbit@yahoo.com.cn

 

 上海市法学会

                                           2012年3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