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教师:
2013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试点设立“艺术学”专项,申报学科领域详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每校限额申报一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
六、学校应该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实行。
九、申请书和汇总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高等教育一栏中下载。申请书一式7份,请各校于
联系人:储德峰,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附件
晨光计划(A类)项目申报名额表
单 位 | 限额申报数 | 单 位 | 限额申报数 |
12+1 | 上海交通大学 | 10+1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 6+1 | 同济大学 | 10+1 |
华东师范大学 | 10+1 | 华东理工大学 | 6+1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6+1 | 东华大学 | 6+1 |
第二军医大学 | 6+1 | 上海财经大学 | 6+1 |
上海大学 | 6+1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4+1 |
上海师范大学 | 4+1 | 上海理工大学 | 4+1 |
上海海事大学 | 4+1 | 上海海洋大学 | 4+1 |
上海音乐学院 | 4+1 | 上海戏剧学院 | 4+1 |
上海体育学院 | 4+1 | 华东政法大学 | 4+1 |
上海电力学院 | 4+1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4+1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4+1 |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 2+1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2+1 |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 2+1 |
上海金融学院 | 2+1 | 上海电机学院 | 2+1 |
上海政法学院 | 2+1 | 上海商学院 | 2+1 |
上海海关学院 | 2+1 | 上海社科院 | 2+1 |
合计 | 182 |
注:限额中“+1”为艺术学专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