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下半年学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是拟出版著作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主编;
(二)申请者已按规定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或本职工作;
(三)书稿选题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对学校的学科建设具有促进意义;
(四)书稿字数应在20万字以上;
(五)申报成果必须已经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申报办法
申请人请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可在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并签名,经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装订好的5套书稿,于11月5 日(周二)之前送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申请表电子版同时发至科研处邮箱 keyan_shupl@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益萍,联系电话:39225172
三、有关要求
资助出版原则上由学院统一安排出版社。申请人自行联系出版社的,应当事先经学院批准。一经签署出版合同,申请人不得自行撤回书稿。如果因申请人的原因未能出版,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为准,请各位老师仔细阅读该管理办法。出版资助的具体流程见《上海政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流程图》。
科研处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