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 2011年度“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研究周期已经过半,现将2011年度“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中期检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填写“上海政法学院院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上交材料包括(所需表格请在科研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1. 2011年度“上海市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申请书1份(复印件);
2. “上海政法学院院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请标注为2011年度“上海市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
3.已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
三、请于
联系人:宋益萍、储德峰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