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引导我国法学法律青年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为了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中国法学会特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中国法学会将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宁缺毋滥,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塑造“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在我国法学、法律界的公信力。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2013年开展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凡在
2.首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协办。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隆重举行。
5. 本次评奖活动采取单位推荐、个人申报等两种方式。
单位推荐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可以直接推荐,其他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或中国法学会主管研究会推荐。
个人申报的,需要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出具推荐意见。
6.申报时间截止于
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系人:陈谦信;
联系电话:010—66513508,13683511522;
上海市法学会联系人:程维
联系电话:32556836
电子邮箱:slsrd@126.com
附件:
上海市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