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大一年级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指导,学院决定继续在2012级新生中全面推进班级导生工作。
一、实施班级导生制的目的和意义
“班级导生制”指的是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工作能力的高年级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协助辅导员对大一年级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团队意识、人际交往等方面进行引导帮助和组织管理。实施班级导生制,旨在通过建立“以高带低,以老带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的“传、帮、带”作用,有效协助辅导员和任课教师开展低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在师生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环境。同时,为高年级学生党员、学生骨干提供全方位锻炼的平台,为他们将来成功步入社会打下良好工作基础。
二、班级导生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秀,GPA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健康向上的个人形象和文明素养,模范遵守上海政法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感召力。
(二)热爱学生工作,有甘于奉献、热心为同学和学校服务的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熟悉学校的工作环境和基本管理工作程序,对学生工作及班级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经验或了解,能够辅助辅导员积极开展大一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班级导生原则上由学院担任(或曾任)党支部、团委(或团总支)学生会或社团干部担任。
(四)班级导生原则上应该由相同专业学生担任。
三、班级导生的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所负责班级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并定期向辅导员反馈学生的思想和学习情况。
(二)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指导新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同时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促进新生班集体的学风建设。
(三)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开展工作,要求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每周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公寓了解情况;每月召集或参加学生班会、班干部会议;认真做好工作记录,要求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四、班级导生的选聘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初评推荐;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等负责面试;学院党总支审核批准;报学校学工办备案并统一颁发聘书。
五、班级导生的名额分配
班级导生拟聘人数由新生班级人数确定。一般每个班级安排2名。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导生与班级学生的性别比例。
六、班级导生的培训
学院确定班级导生名单后,在新生报到前后将组织班级导生进行相关培训,指导班级导生开展工作。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班级导生工作是实现学生自主教育和管理的有效工作形式。请辅导员务必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2012级班级导生的选聘,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班级导生的指导。
(二)班级导生选聘中请充分考虑申请人的个人意愿、时间安排及与班级学生的性别搭配,努力提高导生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班级导生考评细则,明确班级导生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按学期对班级导生进行考评。并参加学校学工办每学年举行的“优秀班级导生”的评选。
八、导生选聘流程:
2012年6月18日——
2012级新生入学前一周(具体时间待定):全体班级导生集中培训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