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大讲堂第十七期:新加坡腐败制度的代价

发布者:葛雯婕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165

1211日,国际交流处、国际法高原学科邀请“司法圆桌会议”嘉宾、香港大学法学院院长何耀明教授于B4-103做题为“新加坡腐败制度的代价”讲座。讲座由国际法学院教授许庆坤主持,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及部分本科生出席本次讲座。


首先,何耀明通过对2017年全球认知指数的解读阐明新加坡是一个注重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国家,进而对《新加坡反腐败法》的制定过程及新加坡反腐败调查局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他结合《新加坡反腐败法》第8条、第25条、第27条以及第37条第一款,详细介绍了涉嫌贪污腐败犯罪的嫌疑人承担着较之一般嫌疑人皇家永利,皇家永利网站的证明责任。接着,他围绕罪行定义模糊、无正当理由使用调查及起诉权、特殊的程序及证据规则等方面,表明他对于具有独立地位、仅对新加坡首相负责的反腐败调查局本身可能涉及腐败行为的担忧。现场气氛活跃,围绕机构自身腐败的处理方式、鞭刑的合理性、法律人才的需求与成长等各方面问题,何耀明与学生展开了讨论,学生在掌握前沿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在其引导下,思考全球化背景下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对未来的学习研究生活有了更清晰的规划。


近几年,国际法学院以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和全球化思维的卓越法律人才为核心,积极打造多途径提升学生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学科培养模式。学院承办司法圆桌会议之余,在国际交流处、国际法高原学科的积极帮助下引进专家,开设讲座,拓展学生理论学习的广度与深度,使国际法学不仅局限于规则的解读,还与国家战略相结合,切实解决理论与实务脱节、人才教育与战略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本次讲座既成功贯彻学院培养理念,又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国际化水平做良好示范。(陈昊淼撰稿、摄影)

国际法学院、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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