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研究
王丽华,教授
教育经历
1987年入学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1991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8年入学华东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获法律硕士;
2003年入学厦门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法博士学位,2009年获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1991年,进江苏大学法学院工作,1994年进上海政法学院工作。现为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主任,上海市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高端法律智库专家。上海仲裁委员会、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方向
长期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公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
1.国际经济法
2.国际公法
荣誉与获奖
1.主编的《国际公法》教材获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
2.主讲的课程《国际公法》《国际金融法》获上海市精品课程
3.2012年获上海市育才奖
4.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第二)完成的成果曾获2017年、2022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和特等奖
5.2019年、2020年获得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
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
1. 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2022年-至今
2. 上海东方域外法律查明服务中心理2022年-至今
3.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2010年-至今
4.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理事2010年-至今
5. 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2017年-至今
发表论文
1.《鼓励中小企业适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与中国因应》,载于《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2(2);《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2.《亚投行参与区域金融治理的法律分析》,载于《法学》2016(02);
3.《全球税收治理及中国参与的法治进路》,载于《环球法律评论》2017(06);
4.《国际反倾销制度的实质不公平及我国的对策》,载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2);
5.《从WTO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看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载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06);
6.《公共健康危机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 》,载于《法学》2004(06);
7.《后BEPS时代居民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与改革》,载于《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04);
8.《比利时超额利润税案与欧盟国家援助制度适用分析》,载于《税务研究》,2021(02);
9.《混合实体的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分析》,载于《税务研究》,2015(06);
10.《代理人常设机构认定—挪威的案例,载于《税务研究》,2014(10);
11.《 企业发明创造保护方式选择分析》,载于《企业活力》2004(08);
12.《试论APEC与自由贸易区》,载于《法治论丛》2005(03);
13.《完善我国涉外仲裁制度的探讨》,载于《法治论丛》第18卷第5期;
14.《完善我国捐赠人税收优惠制度的法律思考》,载于《法治论丛》2006(04);
15.《现代国际法中的集体安全制度》,载于《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2007(10);
16.《OECD法人双重居民身份冲突解决规则及启示》,载于《法治论丛》2007(09);
17.《国际司法机构的扩散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方式的协调》,《前沿》,2010(04);
18.《国际税法视角下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方法探析》,载于《会计之友》,2009(08);
19.《跨国经营所得税收协调:发展及启示》,载于《涉外税务》,2010(11);
20.《资源税改革与中西部地区发展》,载于《涉外税务》,2009(12);
21.《OECD常设机构费用扣除的有关规定解析》,载于《涉外税务》,2009(05);
22.《美国慕课的新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载于《高校教育管理》,2014(09)。
学术专著
常设机构利润归属研究.王丽华.东华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