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乃刚 | 上海仲裁委员会
副秘书长
何乃刚先生2000年3月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现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前身)法学院,获国际法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3月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至2001年7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至2004年12月,四级检察官)、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至2019年3月,主要负责集团法务工作),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2011年起,先后被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聘为仲裁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多次参与或主笔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上海市土地协会的多项重大课题研究,并获得了好评,部分课题成果结集出版或发表在相关期刊杂志上。多年来,在《民商法论丛》、《政法论坛》、《社会科学》、《中国房地产研究》等国家核心或重点刊物上发表有关公司治理以及证券管理、合同效力、房地产等方面的文章十余篇。此外,还参与撰写《二十世纪中国社会科学·法学卷》,并担任《信息社会与司法案例选编(2015年)》(法官智库论丛)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