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会议制度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3-08 浏览次数: 1355

 

为规范后勤保障处的工作,提高工作的合规、效率、透明度,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后勤保障处会议制度:

一、            处务会议

1、时间: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另定)

2、记录:后勤保障处党支部书记

3、参加人员:处领导、各科科长、物业公司负责人及根据需要列席的其他人员。

4、内容:

1)各科室工作汇报,着重汇报工作完成和进展情况。

2)根据部门“三重一大”制度,需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3)对下周工作的布置。

二、专题会

1、时间:视工作情况确定。

2、记录:后勤保障处党支部书记。

3、参加人员:处领导、支部书记和相关人员。

4、内容:

1)由处领导或其他人员就讨论的事项进行汇报。

2)与会人员讨论。

3)形成会议决定。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