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负责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实施、总结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外引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公共区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物业服务公司(保洁、工程和绿化)监管工作;负责学校水、电、气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办公用房、招待所、教工宿舍、公租房等住 房和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日常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公务车辆和班车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普陀校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和固定资产的管 理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处内设综合事务科、生活服务科、物业管理科、交通保障科4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