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每周二的“水果蔬菜劵”发放,有序保障全校老师的领取,现决定由原先的发放方式改为在教工餐厅就餐打卡时领取。
水果蔬菜劵”只在当天领取,过时不予补发。
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以免漏领。
特此通知。
校后勤保障处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