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快客1号店(学生公寓17号楼底楼)经营服务协议将于5月17日到期。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超市经营服务需求由后勤保障处提供,设备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具体招标工作。
为使超市经营服务招标工作圆满完成,后勤保障处将严格按照学校招标工作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欢迎校内外人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后勤保障处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