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部门物品搬运申请单
申请部门 | 联系人 | 电话 | |||
搬运地点 | 从至 ( □ 活动结束后放回原位)。 | ||||
搬 运 内 容 | 物品名称 | 数量 | |||
申请用工人数 | 搬运日期、时间 | ||||
申请部门审核 | 签名(盖章): | ||||
物品管理部门审核 | 签名(盖章): | ||||
后勤保障处审核 | 签名(盖章): | ||||
备 注 | 1.由于搬运物品的人员系外部人员,需临时联系,请需要搬运物品的部门须提前2-3天向后勤保障处综合事务科提出申请,以便安排。 2.申请时请各部门认真填写此表,后勤保障处将积极协调为广大教职工提供周到及时的服务。 3.联系电话:021-39226676。 |